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编号:ZKGSF(ZB)-20213559
2、采购项目名称: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医用设备采购项目(多功能激光光电平台(生发仪)及红光治疗仪)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标段号 |
设备名称 |
数 量 (台、件、套) |
单台预算金额 (万元) |
标段预算总金额(万元) |
一标段 |
多功能激光光电平台(生发仪) |
1 |
10 |
10 |
二标段 |
红光治疗仪 |
1 |
2.8 |
2.8 |
4、采购需求:
a) 项目地点: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b)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自筹资金,已落实。
c) 交货期:和采购人签订合同时协商。
d)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e)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内有关标准及规定。
5、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6、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 、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国货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739 号)、国家食药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104 号《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及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2020年 第147号)相适应的经营资格(采购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采购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具有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投标人为生产商提供);
3.2投标产品具有《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国家食药总局公告 2017 年第 104 号《关于发布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公告》及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2020年 第147号)规定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
3.3供应商具有 2021年 01 月 01 日以来的任意 1 个月企业缴纳税收凭证和社会保险凭证(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依法免税企业,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4供应商具有 2019 年或 2020 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计算);
3.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符合相关政府采购政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出售起始时间:2021年10月20日至2021年10月26日,每日上午 9:00时至12:00时,下午 15:00 时至 17:30 时;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商务内环路9号龙湖大厦17层1709室;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1年11月9日15时10分;
2.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商务内环路9号龙湖大厦17层1709室。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11月9日15时10分;
2.地点:郑州市金水区商务内环路9号龙湖大厦17层1709室。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KY开元官网》网站上发布。招标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郑州市第七人民医院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371-89905623
联系地址:河南省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南五路17号
采购代理机构:KY开元官网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633710314
联系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商务内环路9号龙湖大厦17层
邮政编码:450000
发布人:KY开元官网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