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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有限公司一期工程防火分区隔墙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发布时间:2021-08-05

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有限公司(采购人)的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有限公司一期工程防火分区隔墙改造项目(项目名称),采购代理编号:ZKGSF(ZB)-20212153采购人编号:XTLKFQZ20210625001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有限公司一期工程防火分区隔墙改造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ZKGSF(ZB)-20212153

3、采购人编号:XTLKFQZ20210625001

4、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包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采购项目预算

(元人民币)

可能实质性

变动内容

01

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有限公司一期工程防火分区隔墙改造项目

详见磋商文件

1

3765342.93

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内容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即: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3.2.1供应商同时具备下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②项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②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2.2省外入湘供应商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3.5、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四、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磋商文件售价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1年85日起~2021年812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将下述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投标确认登记,获取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邮箱账号:892318593@qq.com。如通过网络下载,其电子版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纸质磋商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  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

1.2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1.3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4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2、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整,磋商文件费用在开标现场交纳,售后不退。

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布方式。

供应商资料不齐或不符合上述要求或复印件未加盖公章或未在规定时间内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

1、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8169时30分(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KY开元官网会议室(地址:湘潭市高新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4楼1401006号(湘潭分公司))。

3、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相同。

4、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公告发布媒介

1、本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广州酒家官方网站、KY开元官网网站网上发布。

七、疑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八、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有限公司

 址:湖南省湘潭天易经济开发示范园区

联系人:李先生

 话:1859794624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KY开元官网

 址:湘潭市高新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4楼1401006号(湘潭分公司)

联系人:谭梦婷   缪建伟

 话:13467900676   17373201311

 箱:892318593@qq.com

九、其它补充事宜

各供应商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1)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2、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3、供应商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方式提交,必须从供应商账户以银行电汇、转账方式提交。

开户名称:KY开元官网

行:民生银行长沙芙蓉广场支行

银行账号:9902  0002  7109  3627

财务部联系人、电话

财务部联系人:曾会计  18673208067

4、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请在用途栏中注明“广州酒家(湘潭)一期工程防火分区隔墙改造磋商”投标保证金字样)

2)购磋商文件款、采购代理服务费

开户名称:KY开元官网湘潭分公司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湖湘支行

银行账号:4305 0163 7308 0000 0153

财务部联系人、电话

财务部联系人:曾会计

财务电话:18673208067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采购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事先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现场查验“两码一记录”(健康码、行程码、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记录),外埠来潭供应商代表还应提供7日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对非绿码者禁止进入开评标场所并报告社区进行健康管理。

2、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原件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复印件。

3、供应商代表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②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5、供应商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取得其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代表,代表单位签到、递交磋商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6、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供应商代表和投标文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供应商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供应商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附件1: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测温人(签名)

 

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个人住址

 

单位电话

 

个人手机

 

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人员身份

□采购人代表  □采购代理机构  □供应商代表  □评标专家

参加: □ 开标 □ 评标

开评标室号

 

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有    □无

是否在2021年  月  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否     

□是,到达时间为:

2021年  月  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否

□是,接触时间为:

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2021年  月  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否   □是

离开湘潭市去往:                   返潭日期: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  期: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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