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KGSF(ZB)-20212153
招标人编号:XTLKFQZ20210625001
本招标项目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有限公司一期工程防火分区隔墙改造项目已由湘潭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潭天易发改证明〔2018〕37号文件批复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全额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KY开元官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有限公司一期工程防火分区隔墙改造项目
2.2 建设地点:湘潭天易经开区湘南路以东、香樟路以西,玉龙路以北,山塘路以南。
2.3 规 模:本项目为月饼烘焙车间和广式馅料车间防火分区隔墙改造及相关配套设施改造移位,防火隔墙面积约为9645㎡。总投资额379万元。
2.4 工期要求:10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施工相关规范要求,防火分区防火墙经改造达到4小时耐火极限,工程质量标准达到合格工程。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要求进行保修。
2.7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内容为准。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省外入湘企业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
3.2 应同时具备下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①、②项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①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②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
3.3 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1 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的企业,在处罚期内。
3.6.2 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或列入异常名录,在“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湘潭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3.6.3 投标人存在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失信行为的。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5.2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银行转账。
5.3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5.4 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6.1 请于2021年6月25日至2021年7月2日,(每个工作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KY开元官网湘潭分公司(湘潭市高新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4楼1401006号)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3 澄清答疑采用书面发布方式。
6.4 购买招标文件需派代表携带以下资料:
6.4.1 本公告发布之日以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
6.4.2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6.4.3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6.4.4 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本人)及本人身份证原件;
6.4.5 省外企业必须提供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网络查询页面打印件(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
6.4.6 上述资料全套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
投标人资料不齐或不符合上述要求或复印件未加盖公章或未在规定的时间,招标人不予受理。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年7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KY开元官网开标室(湘潭市高新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4楼1401006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必须派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三、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招标项目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否则,投标无效。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站、KY开元官网官网、广州酒家官方网上发布。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业主的全部损失。
招 标 人:广州酒家集团利口福(湘潭)食品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湘潭天易经济开发示范园区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5973215929
招标代理机构:KY开元官网
地 址:湘潭市高新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4楼1401006号(湘潭分公司)
联 系 人:谭梦婷 缪建伟
电 话:13467900676 17373201311
邮 箱:892318593@qq.com
温馨提示:
为切实做好招标活动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有关要求,疫情防控期间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要求做好以下防控措施:
1、参加开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应当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事先自行填写完整的《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外埠来潭投标单位代表还应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14天内无感染症状证明。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现场统一收取登记表和证明。
2、投标人代表需自行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消毒;体温异常人员通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情况进行医学观察或按程序移送有关医疗机构就诊。未佩戴口罩,体温异常,未接受消毒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现场。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新型冠状病毒传染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开标场所:
①最近14天接触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患者的;
②来自或途经疫情防控重点地区的来潭、返潭人员;
③近期有发热、乏力、干咳、气促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可疑症状的;
④未佩戴口罩或现场测量体(额)温超过37.2°C的。
4、投标人只允许一人进入开标室参加投标,参加开标会议的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取得其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代表,代表单位签到、递交投标文件,最大程度上减少与会人员数量。
5、实行投标文件无接触投递,并进行两次消毒处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在投标人代表和投标文件进行第一次消毒处理。所有投标人代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接触投递投标文件在开标室指定地点。投标文件进入评标室拆封后,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二次消毒处理,确保投标文件运输传递安全。
对不配合上述疫情防控要求的投标人代表,工作人员有权拒绝其入场,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附件1:
现场体温测量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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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温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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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评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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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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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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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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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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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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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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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开评标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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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身份 |
□招标人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 □投标人代表 □评标专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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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 □ 开标 □ 评标 |
开评标室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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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无发热、乏力、干咳、气促情况? |
□有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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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2021年 月 日后往返(或途径)疫情重点地区? |
□否 □是,到达时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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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 月 日至今是否有与疫情重点地区人员接触?是否与确诊病例或疑似病例密切接触? |
□否 □是,接触时间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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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本地人员填写 |
2021年 月 日至今是否离开过湘潭市? |
□否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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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湘潭市去往: 返潭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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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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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埠来潭人员填写 |
从 来潭,外埠来潭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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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潭住宿?如住宿,地址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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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工具(如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需填写车次、车号、上下站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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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承诺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有不实,愿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法律责任。
申报人(签名): 日期: |
存在瞒报导致严重后果的,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在诚信体系中予以记录,并报有关部门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