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地点及文件售价
1、请被邀请投标供应商从2019年07月15日至2019年07月19日09时00分止(北京时间)在湘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iangtan.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谈判文件。通过网络下载,其电子版谈判文件与纸质谈判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供应商须在该时间段内按照相关要求完成本项目的网上确认,逾期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2、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套,谈判文件费用在开标现场交纳,售后不退。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兹定于2019年07月19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在湘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地址:湘潭市岳塘区芙蓉路广电中心西侧尚玲珑小区A栋2楼)。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
3、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法定1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出席开标仪式,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七、采购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单位不得采取挂靠、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期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采购人的全部损失。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计局教育办
地 址:湘潭市九华经开区管委会办公大楼
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18673237828
采购代理机构:KY开元官网
地 址:湘潭市岳塘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4楼1409室(湘潭分公司)
m系人:肖曲 谭梦婷 陈明
电 话:15080769896 13467900676 18975296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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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经开区文教卫计局教育办扩班增容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中学)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
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文教卫计局教育办(采购人)的湘潭经开区文教卫计局教育办扩班增容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中学),政府采购编号:潭经财采计[2019]0069号,委托代理编号:ZKGSG-ZB-20192340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t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湘潭经开区文教卫计局教育办扩班增容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中学)
2、采购计划编号:潭经财采计[2019]0069号
委托代理编号:ZKGSG-ZB-20192340
3、l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批) |
预算(元) |
整包 |
湘潭经开区文教卫计局教育办扩班增容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中学) |
1批 |
154834.00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谈判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
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
整包 |
湘潭经开区文教卫计局教育办扩班增容办公设备采购项目(中学) |
1、质量要求:合格产品。 2、质保期:一年免费质保,一年内质量问题三包(包退、包换、包修),提供终身维护服务。 3、服务响应时间:供应商保证提供7×24小时服务响应,系统出现故障时,维修人员到达现场的时间不超过4小时,并在2小时内解决问题。 |
1、交货期:为确保学校秋季正常开学,要求成交供应商在2019年8月20日前将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到位供采购人正常使用。 2、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的地点。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全部货物交货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的95%,余款5%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息付清。 |
|
竞争性谈判项目可能实 性变动内容 |
是(√ ) 否( ) |
是(√ ) 否( ) |
是(√ ) 否 ) |
5、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给予中小微企业及节能环保产品予以价格优惠,优惠政策详见谈判文件。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一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特定o格条件:
2.1申请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相关证明材料的网页打印(查询时间须为发布公告日期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1、2;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件3;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原件查验)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或提供已年检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查验)
5、供应商需提供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查验)
6、供应商提供2018年度经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最近月份的财务报表);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谈判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提供符合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各类证书和资料的复印件;
9、其他说明。
9.1如其他组织投标,以上第2条应为:组织负责人提交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第3条应为:负责人提供该组织合法登记证明材料复印件。
若供应商已在工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手续的,需提供办理“三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并自行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每页r盖单位公章,密封口应密封盖章签署完整,一式叁份,并在封套上附《资格审查证明材料清单》(格式见附件1)。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07月11